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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发布时间:2025-02-26 22:22:14来源:
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于2018年6月15日由国家...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于2018年6月15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该公告旨在清理和规范税收领域的法律法规,确保税收政策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根据公告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对自成立以来发布的各类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经过审查,决定将一批不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或已明确被其他法规所取代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或废止。此举有助于精简和优化税收法律体系,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清晰、稳定的税收环境。
公告还指出,对于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但仍具有部分有效性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以避免因文件废止而影响到相关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此次清理工作是国家税务总局推进依法治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体现了政府致力于构建公平、透明、高效的税收治理体系的决心。
总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发布,不仅标志着我国税收法制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也为进一步推动税务现代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这无疑是一个积极信号,意味着未来的税收环境将更加稳定、可预期,有利于企业长远规划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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