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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9年21号

发布时间:2025-02-27 14:50:27来源:

导读 题目:解读《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21号)在2019年4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

题目:解读《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21号)

在2019年4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21号),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

首先,自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这是继2018年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之后的又一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其次,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企业支付的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交通费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

再次,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这将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总的来说,《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21号)是国家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此次改革不仅降低了企业税负,还通过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和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了更宽松的税收环境,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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