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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5-02-18 09:35:27来源:
导读 标题: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指南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每月按一定比例缴存的,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
标题: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指南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每月按一定比例缴存的,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长期住房储蓄。这项制度旨在提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改善居住条件,是国家推行的一项重要福利政策。
一、公积金缴纳
在长治市,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员工都应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而言,职工和单位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根据个人情况,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比例。
二、公积金提取
当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离休、退休;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 出境定居;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7.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8.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三、公积金贷款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贷款。
四、注意事项
1. 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住房相关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2. 提取和贷款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及审批时间等信息,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登录官方网站查询。
3.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总之,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能够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希望广大职工能够充分利用这一资源,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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